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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时间:2019-02-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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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日从市残联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将提高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并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

  据了解,2019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月157.5元提高到165元,2020年起从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17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20元,2020年起从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35元。目前,全市共有22169名残疾人符合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40042名残疾人符合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条件。

  据介绍,具有河源市户籍,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各类残疾人和残疾军人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河源市户籍的一、二级残疾人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一、二、三、四级重度残疾军人,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生活补贴才需提供);本人(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等申请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政府(办事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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